就业劳动保护其及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13:48
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2008年4月进一家建筑公司上班,老总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1000,(当然本人也是刚毕业不久),可但我做满试用期三个月之后工资也没有给我主动的提些。可我还是坚持做一来,之前有一次提过加工资的事可老总说“在看看”(这三个字太历害),当然这样加工资的事就凉在一边了,直致做到现在(2009年2月16日)工资还是1000。我目前跟公司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当然社保医保也没有。
公司其它人员有社保,老总的亲戚还有医保(据说医保是他们自己出钱交的)。 你们对我与公司权力与义务进行分析下吧

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继续工作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公司应该给你投保。工资提高多少是根据你的能力,协商解决的。

就法律上说,你应该获得支持和肯定。但这样的事情一旦弄到劳动局或者法院,企业往往会找理由解聘工人,所以能协商的尽量协商!

就你公司目前的状况不容乐观!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投5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