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这样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23:25:29
还是房产问题.

婚前LG独自付款30万首付,另贷款40万买了房子.并且拿到房产证(男方名字).
后与LP办理酒席但还未领结婚证.
酒席后,男方要求女方把聘礼/陪嫁钱/红包钱拿来装修.(这些钱是女方原本留作私房钱,因也没打算享受房子的权益,这样一来就将没有任何积蓄了)

女方如何确保自己的利益呢?

如果在领证前要求男方在房产上加上自己名字,有什么手续,享受的保障和利益是什么?
如果在领证后要求男房在房产上加上自己名字,有什么手续,享受的保障和利益是什么呢?

假如男方等房子装修好后(不论领证与否)都不愿意加女方名字了呢??

恳求大家帮忙.非常感谢.
我还不太理解回复的意思,大家能给点详细说明吗,就像我的疑问那样,非常感谢了.

婚前的房子是婚前财产,领证后就是婚后财产,离婚可以分财产

最好还是保险一些,要求名字写上去再出钱

话说还没结婚就想到这么复杂的问题,。。。。。。。。。。难道不应该给予对方信任吗?不信任还谈什么婚姻呢?好好交流一下,毕竟结婚是为了感情,这样谈房子谈装修的钱,我觉得有些伤感情哦

是这样的,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