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判决附加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1:02:06
刑罚中是不是必须有主刑,才有附加刑,没有不判主刑,只判附加刑的吧,最好解释包括有法律条文的出处

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

请参看《刑法》原文
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