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家庭关系较为复杂)(高分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5:57:04
父亲和继母再婚二十八年,父亲已是八旬老人,继母已于三年前去世。有一处父亲单位的房产,户主为父亲,十三年前我出资买下了这套房子,但是用了父亲和继母的工龄,所以已经算是父亲和继母的共有财产。
父亲一方只有我一个儿子,还有三个女儿。
继母一方有两儿两女,且两个儿子和大女儿是第一个丈夫的子女,第二个女儿是与第二个丈夫所生,与父亲也就是第三个丈夫没有儿女。两个儿子在几十年前已与继母断绝关系,多年不曾来往,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现在父亲住的房子(另一套)已在继母生前过给大女儿。
在继母生前,父亲与之达成协议将父亲单位房过给我,但是当时只是口头协议。但现在继母已去世,很多问题无法解决。
经过咨询现在的解决方式只有父亲和继母双方所有儿女出面签字表明自己放弃这份财产,我才可以得到这份房产。可是继母的那两个多年不曾来往的儿子和两个关系冷淡的女儿都是问题。
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用最便捷的途径?将是怎样的一道程序?
假如引起纠纷,继母方那两个断绝来往的儿子是否有权利争夺这份遗产?

如得到满意答复 悬赏+50

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共有财产。现在继母去世,房产的1/2属于遗产,没有留下遗嘱,属于法定继承。(如果当时的口头协议有人证或者有录音录像的话房子就可以归你,如果不能证明则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断绝母子关系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两个儿子可以没有份额,现在的继承人是你的父亲、你、继母大女儿、继母二女儿和你父亲的三个女儿,每人可以享有一半房产的1/7,也就是房子的1/14.你比较有利的就是属于你父亲的一半说好了给你的,那是属于你的,最好留有遗嘱或者是赠与协议。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放弃权利你便可以过户,你可以折价给予补偿。

如果真想彻底解决这件事,我认为还是找律师吧,有法律依据。在这里听听意见也只是参考,或者是上《谁再说》之类的节目,有专业律师。百度可能给不了你答案,顶多是心理慰藉。
希望你顺利解决问题,合家幸福。

真麻烦,这件事情告诉我以后亲兄弟都要明算帐,学习了,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