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只工作四天,可以扣除一天的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35:16
最近公司经济比较不好,把原来的5天8小时工作制改成了4天8小时工作制,那么拿日薪的人员是不是可以在每月工资中扣除每周剩余的那一天工资?
如果有答案的话,麻烦引用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并告诉我到底要怎么办,我是人力资源,老板想让我们这样子做,只是还没有实施下去。

非常理解你的难处,我之前在企业上班的时候也做过人力资源,能体会到人力资源岗位做夹心饼干的感觉。
这种做法事实是更改了劳动合同的关键性的条款,属变更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而不能是由单位单方面决定的。
在目前这种经济形势下,劳动者和企业应当同舟共济,单位只要削减的劳动者的工资不太多,相信大部分的人还是会理解的。
在程序上建议,先发通告,再召开劳动者代表或者工会代表开会(做记录),最后修改劳动合同。一方面希望能得到劳动者的理解,另一方面在程序上做到基本合法(保留这一系列流程的文件材料)。当然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果劳动者不同意怎么办,严格依法的话只能是给予补偿再解除劳动关系 。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很多知名的大企业,都是在放长假或者减薪减少工作时间,也没有完全按劳动合同法给予补偿。虽然不甚合理,但现状确实如此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企业裁员提出明确要求,凡是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的,在30天以内应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停工、停产超出30天,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给劳动者,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当然不行了~~~如果这样也行那有人跟你说下星期单周上一天班双周不上班~~工资嘛就按天给。
这样岂不是没有王法了吗

当然是这样的!
美国加洲公务员 无薪放假两个月!
是这样的

不知道你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会有约定工作时间,工资,按照合同,一周要工作5天的话,只工作4天,那就发放4天工资

为什么要扣除一天的工资 根本没有理由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