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够,我的赔款怎么要的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41:31
2006年由于交通事故,我得了十级伤残(对方付全责).法院经过民事程序,判定对方陪款32000元.肇事者只陪了2000元治疗费,就没有再赔款了.这2年多我一直在为这件事跑了无数次法院,找审判员要求强制执行.可一直没有好消息.肇事者是某信用合作联社的职工,据说有房有门面有车.可他就是不陪我钱.我是一个农民,只想要会我该得的3万元..请各位帮帮我,好吗??

直接找执行法官要求强制执行肇事者的房、车和工资。如果在半年还没有执行,就直接到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中级法院提出要求强制执行,这样不出半年准能拿回钱。

.现在有交强险,对方全责,如果对方要求你赔偿交强险,你也要报案,(保险公司报案和110报案)
2.如果你的车维修费用和对方保险公司的评估价格不一致,如果低了,导致你不能修车,建议你在修车前,先到交通道路物损评估中心评估,交警对处理事故是按照交通道路物评估中心为准的.
3,如果是你的责任,对方的钱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这个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交强险,自己的车也会赔偿给你的,这个叫车损险.
4.修车和保险是谁买的没有关系,方便不方便也没关系的,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由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距离申请执行时间超过6个月了,就去找上级人民法院

只能继续找法院 要求强制执行

请当地媒体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