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司跨区销售制度被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触犯“反垄断法”和“劳动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52:06
急求高手帮助:公司因为我违反跨区销售制度(无任何其他包括经济问题),按照公司内部制度,会被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和“劳动发”?
如果跨区销售制度违反“反垄断法”,那么是否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1.明确告诉你这个不违反《反垄断法》。
2.如果公司有内部制度的话,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是不至于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照成重大损失是企业方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工会调解,不服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会的,你与公司的合同中肯定有明确员工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合同解决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这个不是垄断,而且你哪有时间和他打官司,但是和你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而你似乎还喜欢该公司,那就和领导商量下,下不为例,你可以说很喜欢公司,但是没注意,当时一个客人来找,当时得意忘形了,希望领导照顾年轻人,希望给你机会为公司服务好了.

不然连辞退你都没补偿最多就是没按法律提前一月通知你的,通知金

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