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伤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4:08:53
奉化一工人,因公受伤,想做伤残认定,请问在哪里做?联系方式和流程,谢谢!

要医院出证明和认定的。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身份证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户籍证明;
2、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构成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死亡的,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部门的查询证明;
(2)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的,提供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的关系证明;
(3)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供事故的事实证明材料;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管的,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医疗记录及死亡证明;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先做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病情治疗稳定后再才做伤残鉴定。这2项都是通过当地劳动局工伤科进行的。你到当地劳动局或者社保就一问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