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后的补偿问题(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17:04
因本人在公司就职期间因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而被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本人于2008年10月10日入职至2009年2月17日被公司辞退,期间试用期为两个月~!09年01月01日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临时的把我辞退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追加分数!
已签订劳动合同刚一个月!~公司辞退我让我自己打离职申请~!如果我不自动打离职就强制性不让我上港~而且这个月的工资也没给我发。打了就按我自动辞职工资该多少就多少~而现在是公司要辞退我给我了这样的答复,我是不是因该得到赔偿和补偿金 ,我已经看过公司协议~我的违反规定不足以给开除处理~!公司意思就是劝退让我自己写份离职申请表~!而这样我就没有补偿和赔偿什么的~!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无权因为我未服从管理而将我辞退

如果没有协议,你将得不到经济补偿金,因为是你违反了公司规定而被公司予以辞退的。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买保险金,你可以要求他们为你补足,但这也没有多少钱的。

补充:如果你的行为还没有达到被开除的地步,那你千万不要妥协,去写离职申请,那样你会得不到补偿金的。
不让你上岗,这个月的工资也不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

如果你和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内容约定了你的工作岗位和薪金,那么单位单方面变更你的岗位和薪金时,不论你是否主动辞职都可以获得赔偿。

1、公司以你违反公司规定而给予辞退处理决定,你可以要求单位明确说明你违反的具体条款,且你可以认真考虑该条款是否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规定违法,则公司解除你的合同违法,需要给你补偿。 如果公司规定不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用给你任何经济补偿。
2、单位是否给你缴纳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可要求单位补缴。
3、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依法有据,解除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建议:先认真研读公司规定,如果规定符合法律规定,你写了辞职报告对你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坚持不写,公司做出辞退决定【会在档案中记录】,以后对你重新找工作会有影响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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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