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放我长假的问题,还是以种手段来解除劳动关系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52:51
我是从元月4号请假到元月20号,本来公司20号就放年假了,我想到二月份开工就来上班,所以我就请了十五天,但是主管要批我两个月的假到2月27,说到时电话通知你上班,可是我今天打电话说我来了这么久,什么时候可以上班,他说现在人很多,要到3月27号之前再打电话通知你上班,可是公司那么多人都在上班,难道就是多我一个人吗,可是现在已经快3月份了,我们还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的,我是去年三月份进的厂,没有通知我上班,我想下个月就去上班看怎么样,我想讨一个说法。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看法,高分悬赏100分

放长假没有工资是行不通的,一般都应给于当地最低工资的60-80%,如果单位的确因为经济危机裁员,必须提前通知员工说明原因,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你可以向单位直接提出上班要求,单位如果不同意,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请求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提供工作岗位。

很明显公司是在拖延时间,打马虎眼儿。你可以想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和公司协商给你一个说法。至于不在职的时间,相信是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因为不是你人为的原因不去上班的,无论公司是以何种名义回绝你来上班,都是违反规定的。
如果想了解详情,建议你上当地的劳动保障网看看,或者电话咨询更方便、快捷。
祝你早日如愿以偿!

你可以到公司找人事,告诉她如果要放我假,请给一个书面通知,并给我基本工资与缴纳基本保险,否则就要申请劳动仲裁,我想人事会让你上班的。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用这招,利用员工不懂法,放员工假,让员工自动走人

开个酒店去喂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