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再障性贫血其丈夫及其夫家不肯医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32:33
再障性贫血是自身骨髓造血低下,需服药或干细胞移植治疗,这种病在我国有百分之六十七的治愈率。
患者是我妹妹,自她今年1月份检查出是再障以来,其丈夫因经济原因医治态度不积极,她丈夫的母亲更是通过谩骂和威胁阻止患者医病,并教唆其子不予给患者治病,患者娘家贫困,同时患者向娘家亲戚借钱医病其丈夫不肯认账偿还。
请问,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患者丈夫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如果要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这种病拖不了,如何用最快捷的方式处理?谢谢

婚姻法规定夫妻又相互扶养的义务。你妹妹可以先借些钱住院治疗病情,以免耽误了治疗时机。如果你妹夫不还,借给你妹妹钱的人就可以起诉你妹夫偿还。法院也会判决你妹夫还的。婚姻法规定了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任何一方都有偿还的义务。
目前,你妹夫的行为还构不成遗弃罪、虐待罪等刑事犯罪。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这是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就你妹妹的家庭来说,其婚后所得全部家庭财产是由夫妻共有的,双方应当协商决定如何使用,外人(包括父母)也无权干预。如果对方拒绝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治病,患病一方可以请求民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男方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可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一部分来给妻子治疗,如果男方明明有财力而不履行扶助义务,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至于对外借债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贷双方都明知是夫妻中的一方为个人使用而借债,那么另一方是没有偿还的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男的不同意借,并且将态度告知了出借的一方,那么如果借债成功,也只是女方的个人债务。更关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会把钱借给女方。而且,因为举债已经超过了现有家庭经济条件,法院也不太可能强制要求男方承担。

现在除了多方筹措资金治疗以外,建议你们去所在地的民政局、妇联咨询一下有没有什么优抚政策。

已经涉及到故意人身伤害,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对义务人,如夫妻,儿女有救治和抚养等义务,他们必须支付治疗费用,去找律师告他丈夫,百分百能胜诉,建议你带她来北京北大人民医院就诊吧,我是MDS也算血液病,就是这里的医生治好的,这里医生很好的,刘代红医生很不错~

告到妇联快些 走法律慢 病人等不了啊

很多再障是因为装修问题造成的……法律问题我不懂,帮你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