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总理的职务分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6:22:48
如题,他们的职责是什么?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象征,对外代表国家。

总理是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中华人名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国家。
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总理即国务院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的职权有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命令
2、提出议案
3、组织和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
4、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工作
5、保护正当和合法权益
6、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