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夫妻共同集资同一单位住房,户主男方,单位规定10处内不得转让,协议婚后归女方,合规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9:24:11
我一朋友(全民所有制合同工)随丈夫调到同一单位,丈夫算是人才引进(且与学校签有服务期限合同,还差一年多到期),此后共同购得单位集资房一套,户主为其丈夫(房产证还未办妥),单位规定10年之内不得转让,他们协议离婚,孩子跟女方,住房归女方,这算转让吗?如果这合法不违反单位规定的话,那么离婚后如果男方调离该单位会影响到女方的住房吗?单位有权解除女方的用工合同吗?急盼专家给予指导!诚致谢意!
房子户主是男方,可女方也作为双职工而加了分,且有出资,而且即使没这些,这也算是婚内财产,双方有权进行分割啊

首先,男方同意将房屋给女方,这只是男方的个人意愿,单位可不这么认为,单位就只认男方,所以女方要保证自己的权利的话,需要和男方签定一份比较完整且相当详细的离婚协议书,将上面女方的权益都写上去,并到当地司法局的公证处进行公正。
如果以后男方调离该单位的话,不影响房屋的买卖。因为房屋是在你们没有离开单位前就已经购买的,不过你们要把单位开给你们的所有证明票据都保存好。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说的这些一般的人是没办法回答你的,我也不能乱说,这必须去咨询律师,因为这关系到,用工合同,房产,转让权,等等,涉及的法律因素太多了,只能去找律师咨询,这不是劝劝就能回答的,律师咨询也是免费的,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