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能否说得通俗易懂点?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6:29:51

进项税就是增值税里面能够抵扣的一种,进项税转出就是说,虽然与进项税相关,但是其税额己经通过其他的方式转出,而不能抵扣。

举例:

单位购进货物,2000元,其进项税额就是340元,如果此货物全部用来加工销售的话,进项税额就不存在转出的问题。

如果此货物有一半用于非应税行为(在建工程等)那进项税额转出就是170元,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这170元就不能抵扣。

通俗点就是本来能抵的进项税因为进来的货没卖做别的用了,进项税就不能抵了,就要做进项税转出,转为费用或者成本或者资产或者在建工程等等

通俗点讲不明白的,建议你仔细看看下面内容:
http://baike.baidu.com/view/1296437.html?wtp=tt
[编辑本段]概述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编辑本段]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入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编辑本段]事例说明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