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3:56:06
“基本犯”是什么意思,怎们理解?多谢了!!

基本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加重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加重情节与较重法定刑的犯罪,其中又可以分为结果加重犯与情节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发生严重结果刑法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称为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因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而加重了法定刑的犯罪,称为情节加重犯。减轻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减轻情节与较轻法定刑的犯罪。

一定的犯罪总有一个基本的罪质,我们称之为基本犯。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这三种(见第六版指南40页)。
“有的认为只有基本犯为结果犯,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有的认为在基本犯不是结果犯的场合,也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摘自第五版P55第15行)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是否成立结果加重犯有2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基本犯必须是结果犯,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比如:基本犯是抢劫罪的前提下,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加重情节,成立结果加重犯。但是如果基本犯是放火罪(危险犯,见第六版指南39页)的前提下,即使有加重情节也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

第二种,无论基本犯是何种类型的既遂犯罪,只要有加重情节的出现,均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

而教材赞同的是第二种观点。也即无论基本犯是何种类型的既遂犯罪,只要有加重情节的出现,均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

以上个人观点,限于个人理解能力的差异,如有不当之处,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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