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地使用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2:30:10
1、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但是耕种超过23年(目前仍在耕种中),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是否有优先权?
2、集体小组中的领导成员也多人开坑荒地多达10多20亩,但是由于有权势,却不被收回,请问是否合法?
3、假如该地被征用,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成员或是归集体所有?
4、荒地与耕地的区分,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
5、能否到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1、先前的使用是不是有偿的,如果是有偿的,您家有优先权。
2、荒地也是村里的集体财产,怎么说呢?只要耕种了就要交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那也是不合法的。
3、如果是有偿使用有补偿,否则无补偿。如果无人耕种荒地补偿金归集体所有,如何分配村里决定,按人头计算比较公平,但是如果是有人承包的荒地,其中有一部分是归耕种人的。
4、耕种荒地存在承包期长、支付承包费少(甚至不支付承包费,改良就是投入)等有利条件。
5、首先要和村里签订承包合同,但是如果您有投入,这个是可以协商的问题。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