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能否更改被诉人和诉讼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2:31:12
一审判决后,能否更改被诉人和诉讼目的??
问题补充:我原来是未经对方和三个证人同意的录音(是合法取得的,只是未经同意的)证据,只告了一个被帮工人(也是上梨树受伤的梨树所有权人)
但现在被告提供了调查笔录(同证人,而梨树所有权人是集体的,受益人是所有在场的人,也是证人)
如果一审败诉,我想要在二审中改为诉所有的村民和村委会,(所有权人和管理者)用一审的被告的证据,
或是撤诉,用调查笔录,重诉所有的人和村委会(原被告也在内)
未经对方同意的真实的录音(是合法取得的)与对方的调查笔录(有的人不识字,根本不清楚律师写的是什么就写上名字和手印了),哪一个更有效?(即录音能否做证据用)
还没有判决

上诉时理论上不应该追加被告,因为如果允许你追加被告,那么在上诉中被追加的被告就无法再上诉(我国只能上诉一次)。但是现实中一般上诉的法院会先尝试调解你和追加被告,如果调解不成,会不追加被告,但告知你可以另行起诉。

你认为是合法获得的证据,其实不一定合法。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只是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或者其他旁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

现在一审已经判决,不存在撤诉的问题。你只能另行起诉除一审被告以外的其他你想起诉的人。

1、一审判决后,(就是还没有判决也是不能的)不能更改被诉人和诉讼目的的。因为只有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才能增加诉讼目的。另外,二审也只审一审的判决结果。
2、要更改被诉人和诉讼目的,应该另外起诉除一审以外的诉讼目的。
3、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只是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或者其他旁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

不能变更,只能要求发回重审。律师也是水平不一的,看你的运气找上什么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