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税务审核发现,企业上年度有超计税工资30万元,多提经费等1万元,支出有税款滞纳金2万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33:17
这些凋增的原科目要冲减吗?则要是:借:应付工资 30 其他应交款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吗?

这些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法与财务制度不一致,也就是说,财务制度规定超计税的工资允许在“应付工资薪酬”列支和支出有税款滞纳金允许在“营业外支出”列支,而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在账务上不需要作账务调整。只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作纳税调账。
但如果通过纳税调整有应税所得,影响到需要补征企业所得税,就要作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的账务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原科目不用冲减.再者你那笔分录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