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解除劳动合同书后可以多长时间办理失业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9:15:27
我2008年6月份离开原公司,但当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2009年2月我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给我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上写的时间为2008年6月,请问我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吗?

开出解除劳动合同书后可以多长时间办理失业手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的理解:
1、该条例规定“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说明你可以“及时”去办理,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
2、“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赶紧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