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领取到失业保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0:09:18
我在单位工作了3年多,单位因经营不善裁员,已提前通知我到12月底解除合同,我在单位买了失业保险,有问题请教各位
我在60天内不去办理失业保险,2个月后重新找到了工作并继续买失业保险,那在前单位交纳的失业保险年限可以加到现在交纳的年限上吗

不可以!失业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他是为了给职工保业以后生活有所保障而设立的。也就是说一旦失业以后,政府会给一部分失业保险救济金,不至于失业后同时也失去生活保障,你失业后可以去申请领取保险金,一旦你再就业,就会停止发放。
你再重新交纳失业保险。年限不能连续计算的。
更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劳动保险部门。

只要你不申请领取失业金

交费时间可以累计

这个问题可以搜索一下 学知网,它的对应目录是" 经济管理/最新资料/人力资源管理/第六篇:激励/第四章:社会保障/第二节:社会保险"

可以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