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如何界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38:42
请问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一方不愿意做某件事情时另一方用威胁的语气和对方说话如:要是你不做某事我就去你父母那里和他们吵架,到你单位和你吵架,到你学校和你闹。诸如此类的话。这种情况如何界定?属于什么类型?
前两天她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出门,后来110来了我才出的门着算限制人身自由了么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方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面的属于我国刑法中的“恐吓罪”。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非合法性的拘禁和扣押这是违反我国《刑法》里“非法拘禁罪”和《民事诉讼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罪”
如果真像你所说那你妻子已经犯了“限制人身自由罪”但只要你不去法院告她就没事。“非法拘禁罪”通常是针对执法机关对讯问人进行不正当的拘留。

这只是TA的口头威胁
若没有具体的实质性的行动的话
可能没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若有实质的行动
则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侮辱诽谤
【注意,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哈】

善意的,非法律的提醒:
自强,比其他的方式更有用!!!

抽Y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