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婚年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4:17:24
我是1984年4月出生,我女朋友是84年7月出生,我们准备于2009年5月结婚,关系到一个领证时间的问题,我实际出生是阴历4月,但身份证上是1984年4月,不知道是说阳历还是阴历,我现在就想在阳历2009年4月后去领证,不知道会不会是晚婚。
想要寻求一些法律上的规定来做保障。
我现在就想在阳历2009年4月后(还没到阴历的四月)去领证,不知道会不会是晚婚。

是用阳历算。
男二十四,女二十二岁。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10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以上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