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地区谁和我说下建筑文件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28:00
谁告诉我下杭财基〔2008〕211号文件的内容?直接发给我网址也可以,不胜感激,谢谢

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08-3-28 点击数:1895 信息来源:市场处 关键词:)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杭建市〔2008〕44号

杭财基〔2008〕211号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

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受国内和国际各种因素影响,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涨跌现象较为普遍,致使我市建设工程大部分建筑材料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常波动,特别是一些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了可预见的风险范围,对工程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合理分担各方风险和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对市本级财政性投资工程材料价格结算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调价范围、品种

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调价范围和品种按以下情形考虑:

1、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合同单价)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达到1%及1%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工期前 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编制期信息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 以上。

2、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合同单价)占工程造价的比例未达到1%,但该材料合同工期前 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格平均值与编制期信息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20% 以上。

二、调价方式

施工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材料价差的调整和计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施工合同未约定的,根据风险共同分担原则按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1、凡符合调价范围所述情形的材料,其涨跌金额之和占工程造价比例3% 以上的,则按以下方法计补材料差价:

承担的补差差价 = 〔∑(合同工期前 80%月份内各期信息价平均值 - 编制期信息价)×材料用量+相应规费和税金〕- 工程造价×(±3%),材料上涨时“±3%”取正号,下跌时“±3%”取负号。

2、凡符合调价范围所述情形的材料,但其涨跌金额之和占工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