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了,请好人和专家看看我的房子怎么办才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6:52:45
女方用刀子捅伤了我,现在我要离婚,可女方非常霸道并且要求和我分割房子:房子是我自己首付,并且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等认识以后时间很短很仓促就登记,然后办理的贷款,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但房子签合同等都是我自己的名字,就是贷款的时候女方去做了担保也签了字,婚前首付我有交款单据证明,婚后还款是从我的工资上每月扣除,女方一点也没有出钱,然后我的生活费都是我的奖金上的,她一点都不管我的死活,请大家帮我看看法院这个房子会判为共同财产吗?我现在怎么样或者如何证明是我的个人财产?求求大家帮忙了,我真的很痛苦,把我们一家人都害的好惨

法律是绝对的.但法官不是绝对的.第一:女方捅伤了你.她涉嫌故意伤人.第二:你的房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谁担保不重要.这点你的交款单据可以证明,第三:你是基于自己人身安全以及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并不是有外遇或者故意抛弃.这几点法官都会考虑到.他会给你同情分..尽量离婚申请书写的煸情一点.离婚理由写的充分一点...建议再参考一些法律书或者法律专员的意见..放心吧.你的还是你的.谁也拿不走..支持你~祝你早日摆脱~

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要办理离婚的话,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因为此房产婚前没有办理过婚前财产公正),你没有其它的办法可以把此房产归为自己所有,至于她捅伤你那是另一回事儿,你可以报警。

房子一般会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但也有例外。为此,慎重起见如果涉及诉讼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协助。

不管是你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只要你结婚7年了,那么房子就是你俩的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我在这里就不说了,你咨询一下律师。(不知道你结婚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