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规模纳税人,08年12月按照发票做销售时,(12月份所有的销售都是这样做的)只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39:56
借记了现金,贷记了主营业务收入,到了09年1月份才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于是就按照12月份应该交的增值税调整了一笔,借记主营业务收入731.52,贷记应交税金731.52,以为这样是正确的,可是做损益表的时候才发现这样是错误的,请问我该如何调整?请大家帮帮忙,为了这事我都睡不着觉了,谢谢了。

收入应为24384
当月分录应为:借:现金 2438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652.4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税 731.52
因此,应调整分录 最省事的方法当然是将原分录冲红,再做一个正确的分录

关键是税有没有交错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非也,不同意二楼的。你这样做利润表肯定是不对的。
因为08年已经结账,那笔误记的收入已经反应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里了,而你确在利润表里调,那能对吗?正确的做法是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过这个科目已经取消)731.25
贷:应交税金731.52

真稀奇,你是小规模纳税人!

真强大。。。。不是用红字来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