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0:37:47
2月10日接到公司电话通知,说我因为旷工被公司解雇!
公司从1月24日放假,2月3日正式上班,3日后我电话2次请假(有电话清单),公司老总和人事都同意了!
现在想请教以下问题:
1、公司人事说我请假未批准,算旷工处理,公司制度了连续旷工3日以上者,公司有权开除,未结算工资者不予发放,也就是说我1月份的工资不给了,合理吗?
2、我上面说的公司制度合理吗?
3、2月16日来公司交接,直至3月5日,公司以老总不在家为理由,不给我办理交接手续,一直拖着,这段期间我是正常打卡出勤,人事说我来也是白来上班,不给发放工资,现在我怎么办啊?我要是仲裁的话,这段时间工资给吗?

广东胡律师:

前提:你没有进行请假电话录音的话,电话清单说明不了你请假得到了老总和人事的同意,未经他们同意你未及时在节假日结束前回到单位工作就算旷工,这就已经违反了公司关于旷工处理的制度,公司解雇你就是合法的。

1、按照公司的制度是合理的,但是按照劳动法就不是合理的;

2、申请仲裁你2月16日至3月5日是有工资的,因为你是来办理离职后工作交接手续的。


他门不和里

1、旷工开除是可以的,但直接扣未结算工资不合法。工资是劳动收入,不是因为旷工就应该被扣发的所谓罚款或违反劳动纪律的罚金,这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2、上面的制度即使你签了,都是不合法的,这个制度是否备案也不知道,劳动局一般不会允许这样的制度备案,也就是这个制度不合理。
3、应该给的,你可以私下复印打卡记录,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