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咋办---十万火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2:21:39
我从地上捡到了一个身份证,身份证是真的,不过别人已经挂失了。什么都对就是地址不对。我竟然用他办了个银行卡,还办了个股东卡,也就是在证券公司开了个户。人家竟然没有怀疑我。我是2007年6月份办的。2007年的时候我的两个卡都丢了。结果我把银行卡挂失了,已经冻结了。事后我才真正后悔。因为我是用人家的身份证办的啊,结果事后才找到银行卡(股东卡没找到)和身份证.我竟然傻呼呼的去证券公司说我用人家的身份证办的卡。要求销户,换到另一张卡上。我找小领导,小领导叫我找下面职员,下面职员竟然说他没办法。天啊,我该咋办啊。再此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不胜感激。
找到直接解决方法的,并可行的,能成功的,现金奖励200元直接汇过去。不汇了,可以天天骂我。身份证上的人离我10万八千里,而且身份证已经挂失了,我也不知道他具体的位置。我想说的是我需不需要打官司,官司和谁打,怎样打? 这才是主要的。直接过来人能成功解决的哪怕是你能帮我调解成功的现金400-600元。来往路费报销。我是在郑州一个证券公司开的户,有意的有好办法的直接发到我邮箱上或发到我手机上(sbfhvkmtdh@163.com)(13439040043北京的号)我再告诉你我开户的证券公司名称。具体内容再详谈。

实际上情况很明白,证券公司不想给你办理销户手续,才会互相推诿的

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吧 没有白来的便宜那么好占的 这一段的话以后会少点这样的后果的。

最好去当地公安局,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犯法,他们会给你做个合理的解决的。

找开户的身份证人,与其商量,交换条件。

去公安报案自首,公安会妥善解决的。

你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哎,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