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加于尊 这句话真的是《春秋》的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1:09:08
郭嘉当时劝曹操的话

《春秋》中并无“法不加于尊”这句话,是郭嘉杜撰,为曹操解脱而已。

也因为此,就有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不施于尊者”之说。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国君抚式 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 士人下之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侧。”解释还有些争论。 一般理解为:“刑法对大夫应该豁免,对大夫不能使用刑法;礼仪对老百姓是无用的,对老百姓不用讲礼。” 钱文忠教授在《百家讲坛》讲《三字经》中新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钱文忠教授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上”是“优待”的意思,“下”是“排斥”的意思,整句话意思是:士大夫也不会量刑上受到优待,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礼仪之外。

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

<春秋》里面的是“罚不加于尊”

武王问太公曰:「贤君治国教民,其法何如?」太公对曰:「贤君治国,不以私害公: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法不废于仇雠、不避于所爱;不因怒以诛,不因喜以赏;不高台深池以役下,不雕文刻画以害农,不极耳目之欲以乱政,是贤君之治国也。不好生而好杀,不好成而好罚;妾孕为政,使内外相疑,君臣不和;拓人田宅,以为台观;发人丘墓,以为苑囿;仆媵衣文绣,禽兽犬马与人同食,而万民糟糠不厌,裘褐不完;其上不知而重敛,夺民财物,藏之府库;贤人逃隐于山林,小人任大职;无功而爵,无德而贵,专恣倡乐,男女昏乱,不恤万民,违阴阳之气,忠谏不听,信用邪佞。此亡国之君治国也。」
武王问太公曰:「吾欲轻罚而重威,少其赏而劝善多,简其令而众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