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残气焰嚣张依势欺人,法律在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5:05:33
打人致残气焰嚣张依势欺人,当地部门不理不睬自行解决
这是2009年2月18日发生在湖南衡山县店门镇店门村的真实事件

注:以下人名均为真名真姓。
李 勇:男 二十岁多
李卫秀:女 近六十岁

2月18日上午,村民李勇母亲路过李卫秀家门口,李卫秀家的狗吠他,被狗吠叫的李勇母亲破口大骂,与闻声出来的李卫秀发生了强烈的争执对骂。
李勇的母亲回去后叫来了李勇直奔李卫秀家,二话不说就直接把李卫秀推翻在地一顿暴打不省人事。李卫秀家人将其送当地镇医院,由于伤势严重,镇医院的医疗设备等不够不敢接纳而转至衡山县中医院。经医院初步诊断李卫秀左手双骨断裂,面部颊骨和下巴严重断裂,如不立即做手术将导致左手终身残废,单手术医疗费得1万多元,住院医药费等等须准备3万多元。
李卫秀家贫(住烂瓦房),现面对庞大的医疗费一筹莫展。别说几万元,就是平时的生活开支都是非常艰难的事。
于是当日下午,李卫秀的家人报案派出所谋求解决办法。派出所表示立案调查,同时希望两家先行协商解决。李卫秀家人回家后找到李勇协商要求其负责医药费,对方不单不赔偿负责,还说打了就打了,反正他家也没什么料(据悉,李勇家在派出所有人有关系)。
面对气势汹汹的李勇一家人,李卫秀家人被迫只好再到派出所,派出所表态如李勇一家不协调解决医药费,派出所出会找李勇解决。但是,此后一连几天都没有来人解决。又再到派出所询问,一连几次都没有结果,最后派出所的人显得不耐烦了,说此案已移交县公安局,不用再找他们了。于是,李卫秀家人就到县公安局。不料,县公安局的人说镇上并没有上交此案件,没有案底不予受理。

由于没法缴交庞大的医疗费,手术后李卫秀被迫立即出院住于家中,没能进行手术后的进一步治疗。

打人的打了,理直气壮打。
被打的人被打了,求法无门,叫天不应。

法律在那?

谁帮他们?

如果真是这样,你可以直接去司法局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部门检举这个派出所的行为

法不容辞现今依然存在

人世间的凄凉啊!!

可以直接去司法局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报案呗

接着上告吧,一定要相信当今的法律和社会,如果可以打伤后做个伤残鉴定,如果在轻伤以上,绝对够他们喝一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