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发票丢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55:52
开出销项发票对方丢失,未认证,现在要求我方解决下,请问,我方需要对方公司做些什么?我方要做什么?

你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发票联复印件 对方给的货款复印件 去税务局说对方的发票遗失 来开证明 税务局审核后会开证明的 你在寄给对方就是了

国税发〔2006〕156号文: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什么都不用做,复印一份存根给他,盖个章证明一下。其他他会解决

要到你方到国税去,开出已报税证明,复印一份存根给他,让对方到国税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