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毁容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00:50
律师:你好,我儿子刚刚一岁在外婆的带领下于小区内花台边玩耍,一名九岁女孩骑自行车(成人自行车)从花台内侧飞驰而来,将我儿子撞到,鼻翼撕裂,脸部划伤至眼皮低。后经治疗鼻子上留下永久疤痕和缺口,与对方家庭协商,对方只愿给5000元赔偿。并称他们不怕打官司,法院有人,妹妹是律师,打官司不花钱。请问我应该怎样为我儿子讨回公道?谢谢?急!!!
我作为孩子的母亲,不管是孩子的伤情还是对方的态度,都对我的身心产生巨大伤害。请问我可以主张对于我的精神伤害吗?

因为双方的小孩都是未成年人,故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因双方都有过错(你儿子的外婆应负监护不当的责任),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数额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等,如果构成伤残则还有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此案中你儿子有永久疤痕和缺口还存在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建议你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对方肯定是无理,你完全可以找他要回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