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法的问题,很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56:57
我是大四学生,和同学合租了一年的房子,租金1000一月,压金2000,租金一季度一交,是我和中介所签的合同,可是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我朋友都不住了,因为我一时一个人交不了那么多钱,就和房东商量先暂时欠两个月的房租,等过完年回来,开学了后我在找人合租,在一起交。房主同意了,可是等到我们开学后在找人时,房东摧我交钱,我让房东等几天,我在找人合租,可他不肯,一定要有交5000块钱,我一个人哪交的起那么多钱,于是房东就不让我们住了,把我的东西压在了房子里,把房子门锁换了。害我朋友没地住。我想问的是这事应该怎么处理?房东的行为是否合法??

从你介绍情况看,房东做法并未违反合同,因为你拖欠房租违约在先。从房东角度考虑你的押金2000只够抵2个月的房租,所以允许你拖欠两个月。
现在建议的的处理方法是,与房东联系并道歉,可以先交2000-3000月房租,把欠的房租补上,因为签过合同纠缠起来,对房东也不利,所以会继续让你住。

房东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租的拖欠只能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这种情况应该找房东或者中介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