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能领养孩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22:36
我姑婆今年56岁,她想等到她60的时候领养一两个尼泊尔的或印度的孤儿,请问60岁可以领养吗?
我姑婆离过两次婚,也没有子女。但是家庭环境还可以。她是做法文和土耳其文翻译的。在上海住。在上海有两套房子,另外北京有一间别墅是我姑婆跟我姑公离婚时,我姑公给她的。大约价值1200多万左右。在上海的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是她自己住的,另一套租了给人,那两套房子的价钱,我就不知道。我猜大约也有几百万吧。她的银行存折我不知道有多少。但是应该也有七八十万吧。
我现在主要问的是,领养回来的孩子能把户口迁到我姑婆的户口吗?应该也可以从尼泊尔或印度移民到上海吧?还有我姑婆那时候都60岁了。可以
领养吗?
就是以上这几个问题,我也不指望能得到什么好的答案,只是今天突然想查查。我姑婆也挺可怜的,都五十几的人了,没孩子也没老公。只好希望我姑婆以后的日子会幸福……,唉!

下面这个是转来的资料,领养国外的就不清楚要求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主要作了下列规定: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