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借款诉讼时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35:06
我借款给某位好友 手写欠条三万 说明一个星期后归还 利息一分五 后陆续有二万还款 不过剩下一万迟迟不肯归还 说已经换了 不过借据一直没有调换 时间是2006.11.15 到现在已经超过二年 还能否用法律手段追讨?

不能了

民事诉讼2年内有效

如果你能有你朋友还款2万的书面或录音证据,就有胜诉的希望。

起诉到法院是可以的
但是你的问题没有说明确
就看他最后换款的期限了,如果到今天,他最后换款的时间在2年之内,并且他也承认这个事实,可以获得支持,但问题是你得举证证明他最后还款的期限,只要在法庭上人家不承认他最后还款的期限在2年之内,,或者坚持称其没有还一分钱,那么你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
不过朋友之间,到了法庭上一般不会说胡话,尽管可以去试试,朋友可能为了面子,一下子把钱给你付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