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怎么样才能要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05:08:01
我的前公司拖欠我几万块钱的工资和提成,现在案子已经审结,证据有欠条根合同,现在开始申请执行,由于公司现在只剩下空壳,在公司帐号上已经没钱,执行法官说看看能不能执行法人,现在有人说,没法执行法人,法人的个人账号的钱,不属于公司财产,不能执行。公司帐号上没有钱,那我们的工资就没得要了吗?如果公司一直不破产,不清偿债务,公司账号上没有钱,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很可能你拿不到你的工资和提成。
第一,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除非您能够证明公司股东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否则,股东不可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至于法定代表人,更与公司的债务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联,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没有任何依据。楼上“8度深蓝”所说:“一般情况下,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我认为此结论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负责人,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出面解决,如果确系具备偿还能力而不予偿还,法院执行局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除此之外,并不其他良方。
第三,建议你找一个专门律师,论证一下是否能够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如果这一点能够得以证实,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变更被执行人,将股东作为共同被执行人。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依法享受经济补偿金,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依法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资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款项。

2、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等款项在在银行贷款、供货商债务之前顺序支付。

一般情况下,法人代表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在公司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时候,法人代表须承担偿还责任。不管是否破产,进入清算环节。

因此建议你调查法人代表是谁,以及他的经济来源和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看看你公司还有没有其他财产,比如车、设备之类的,能执行回来就执行回来啊,能要多少是多少啊,总比什么都弄不到强吧

先仲裁,不行法院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如果公司不能执行,你可以申请公司清算,让股东承担清算责任,如果股东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