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15:21
我的户口目前落在我老姨家(海淀),我老姨有独立住房,而我现在已经结婚了,老公是密云人(密云的非农业户口),我们在北京目前是租房子,我在网上也看了一些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那我们可以以我和爱人为一个集体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我和爱人的户口不在一起,我在海淀,她的户口在密云,我老公在密云有一处90平的住房,那样我们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可是我的户口和我老姨家的户口在一起,我可以以我自己的名义申请吗?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因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们两个人的人均住房平积以超过 10 平米。不符合申请条件。除非把密云的房子处理掉,呵呵。

参考: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
http://sqjt.beijing.cn/zf/jjsyf/jjsyfzcgd/n214053646_1.shtml

可以以你自己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因为你的爱人户口不再你那里是不算的。到单位或是街道开个证明,证明你的月收入和无房证明。然后去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摇号买房

不可以的。
你在密云有90平方米的住房,虽然户口在海淀,但你名下已有住房,且面积超过了最低标准。因此,不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