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及还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43:44
某人办了张光大银行信用卡,额度8000,由于两个月才收到光大银行信用卡帐单,还款逾期两个月,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委托某顾问公司电话催款,催款第一个月持卡人还银行2500,第2个月还了1000,本想银行会宽恕几天或者再次开卡,不料此顾问公司委托持卡人当地某公司几个人去持卡人公司追款,说是某顾问公司的助理,此两人无证件,此持卡人公司同事认为这几个上门的是当地的债务公司,专门替人家收款,结果此持卡人被公司开除

请问,这类事情属于正常的法律途径吗?银行以这样的方式追回欠款是属于合法吗?

方式的合法性有待考证,但是持卡人现在最好全额还款以避免麻烦,现在的银行比较混蛋,有的根本就不提醒你帐单到期的,但是我个人认为还是自己的疏忽,应该了解自己卡片的还款期。

追款行为虽然没考虑影响,但没办法,你欠人家钱,客观事实,应为合法,公司开除就不合法了。

银行崔收欠款一般是外包给其他公司,以什么样的方式崔收就与银行无关,也是银行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

方法是合法的,但是由于一些追款公司的操作已经影响到你的利益了,使你被公司开除;你可以在还清钱之前或之后向银行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