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职工休年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01:12
如一职工在工作一年满,已休年这年的年假,第二年工作2个月(一直没休年假)就要求离职,请问用给第二年的年假吗,要是给应怎样计算,请高人指点。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个月应该是给的很少的,没有休的年假应该是按300%的工资补偿给你,两个月只能按这比例给你一部分费用。

一般公司是不会给补假的,如果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内未强制性不让你休年假,而你个人不休的话应该没得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