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知足常乐”,反方是:“不知足常乐”我是反方!应该怎么说,跪求资料与教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23:22

1. 不提倡“知足常乐”,即既不提倡对物质层面的知足,也不提倡对精神境界、个人修养的知足。
2. 提倡“知足常乐”对社会不利。
人们对社会现状不知足,就会改进社会弊端,使社会更进步。相反,知足了之后,社会就会失去进步的源泉,从而停滞不前。
3. 提倡“知足”对绝大部分个人不利。
可以保持个人的进取之心,拼搏前进之心。而且,个人对自身工作能力、学习水平、道德情操、精神修养的不“知足”,可以促进个人提高自身素质。
对方可能立论:
1. 缩小概念。提倡有选择的“知足常乐”,即只讲在某方面应提倡“知足常乐”,对另一些不应提倡的方面视而不见,不加以阐释。
2. 偷换辩题。把知足常乐说成乐观的生活态度,即知足后还不放弃对事物的追求。
3. 栽赃嫁祸。把现代社会的一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归为不知足之错。
4. 强加修饰。给知足常乐强加“适度”、“有选择”等修饰,用“提倡适度的、有选择的知足常乐”来代替“提倡知足常乐”。
辩驳:
1. 指出对方缩小概念。从全面的角度并阐述现代社会不应提倡“知足常乐”。
2. 清晰定义。“知足”是对现状感到满足,感到已经足够,自然就不会进一步追求什么。而“知好”是认为现状很好。但继续追求与“知好”并不矛盾。
3. 明确逻辑。不知足不代表要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追求应用正当手段促成良性竞争,对于上述情况应用法律去规范竞争,而不应用“知足常乐”去扼杀竞争。
4. 指出对方强加出自主观意愿的修饰,而不顾提倡后的实际效果。盲目认为社会对“知足常乐”有符合他们主观意愿的理解。

我方的观点:不知足常乐。

我方认为,现代社会不应提倡知足常乐。这是因为,知足,就是对现状满足,而满足又往往导致不思进取,因此提倡知足常乐,必会给现代社会带来种种弊端,且带来的这些弊端非常不利于现代社会的健康发展。

因为知足,所以安于现状,“知足”在对待物质享受的态度上,不失为一种优秀品质,从两一意义上讲,“不知足者常乐”更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精神,在事业上“不知足”是奋斗者的哲学,开拓者的写照,只有不安于现状的人,才会在奋斗中尝到创造的乐趣,才会享受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