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7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34:51
有懂法律的朋友帮一下忙,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有7-8年了,以前加班从没发过加班费,公司现在有可能要裁员,请问一下有没有赔偿金,,怎么赔??劲量详细一点!!谢谢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你这种情况得划分为2种阶段:《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的和施行以后的:

1、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处理。按照时间段来推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你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6年左右。《劳动法》第28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8条规定了具体的补偿办法,公司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给你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的劳动时间持续了1年3个月左右,那么公司如果马上就要裁员,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由于这样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还得支付相当于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结论:如果公司马上裁员,你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等于(6+2.5)个月的工资。

有些内部管理不正规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员工自己打辞职报告,以此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
所以首先要记住,不管人事部门人怎么和你说,你都不要自己打辞职报告,也不要写或者签任何表示自愿离职的东东,否则你就没权要求经济补偿了。

公司要裁员,按正常程序是应该会在合同期满前和你打招呼。公司不打算与你续签,那么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该要将经济补偿一次性付清。
经济补偿的数额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