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问题,知道的朋友给我一些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2:55:27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要给甲公司转账1万块,我是经办人,但是财务当时叫我写了一张借款单,钱是由财务直接转帐到甲公司的,后来甲公司把收到款的发票寄下来给我了,我拿发票要去跟财务还借款单,但是财务说借款单已经入账了,不能再拿出来,发票也要给他们,这样对吗?总觉得借款单没拿回来没什么安全感,万一哪天我不再这家公司做了,那财务拿那张借款单来跟我要钱,我岂不是很冤,另外,如果他们开收据给我,那我要是把收据弄丢了要怎么办呢?
先声明一下,不是我想的太多,以前公司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所以还是小心一点好啊!之前的那件事情,连公司开的收据的存根联都没地方找,真是说不清楚啊,我又是一个忘性大的人,把收据弄丢了,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财务以入账 借条是不能在给你了 可以开收据给你
收据财务是有存根联的 你不放心 可以记一下收据上的号码 以后可以和财务核对

财务的做法是正确的,借据已入帐,不能退还,这是正常的,他可以给你写收据,并把收据再入帐,你掉了收据也没有问题,他的帐不是随意更改的。

你给发票,他们给你开收据冲掉你的借款就 可以。他们哪里有底子的,你吧收据丢了,你想的台多了。一个公司不会为了1万块二和一个员工过意不去的。

如果从财务的角度来说,你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但是,你的想法也是难免的,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你写的那张借款单据上面注明借款已在某年某日归还,另外在收据上注明借款单的号码,这样的话就会好一点。但是,如果你想根本杜绝这个问题,就不要写借款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