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上,”拘传“是什么意思?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2:27:05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这种情况一般是适用于被告人必须到应机关而拒不到的情况.拘传的特点是:
(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 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拘传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传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 小时。如果在12小时内讯问不能结束,要立即放回。如果需要,可再次拘传。两次拘传之间的间隔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要保证被拘传人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