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追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55:43
在05年元月期间出的交通事故,请了驾驶员帮送货,期间驾驶员可以把车开回家中!不料他竟把车借给他朋友,结果,出了交通事故,判决书下来,结果是他朋友(也就是肇事者)赔偿原告人民币91364。68元!我放对肇事者所负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肇事者家中说没钱(房子也是其爸的,且一直在躲避)!我方雇佣的驾驶员也声称没钱(房子,车子说都是他爸的,无工作,且一直在躲避)!就不还,法院就找我,在其期间我方还RMB 24000元!当时肇事者声称直接给了原告医疗费用RMB20000元!也就是一共还了RMB44000元!还剩47364。68元未还!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扣划了我帐户9万元!我该怎么办?法院有义务去找出肇事者吗?还是请求公安机关抓拿!(目前肇事者失踪!不知去向)怎么办?谢谢您见解下!
现在我方要去找肇事者去追偿!而找不到人怎么办?要去高上法庭吗?
而且我方原驾驶员也有责任,为什么法院没有追究其责任,我方可以去告驾驶员将我车借人吗?我方是否可以去告他!告了他他没钱还怎么办?(房子,车子说都是他爸的,无工作,且一直在躲避)
希望懂法律的高手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谢谢,在线等!谢谢!

车子是你的,按连代责任肯定找你赔偿。现在是你赔偿以后,可以据此收据向法院起诉或直接代位找驾驶员赔还全部损失就可以了!致于驾驶员如何去找他朋友算账,那完全是他自己个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