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被车撞,交警认定伤者负担一般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0:06:04
我朋友昨天在温州龙湾耐宝路十字路口,快走到斑马线尽头时,一辆洒水车经过,他往后面一闪,结果被一辆营运客车侧面挂到,导致左脚骨折两处,今天去交警队,交警队人说,伤者要付一般责任,请问这是否公平?!
说明:我朋友是江西人,家里人都是农民,没什么文化,见了交警话都说不清楚,但他们面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能接受,但在温州势单力薄,好像显得没什么办法。
肇事车辆是温州龙湾一家公司,里面的人和交警大队的人都很熟,因为他们公司可能经常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所以这里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就不太清楚,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起交通事故,交警这么说是否合理?!
说明:伤者是在红灯情况下过马路的

虽然说是走斑马线,但是也不能闯红灯啊。
说是负一般责任还是不错了,毕竟没说是负主要责任呢。

交警说的也对,伤者要付一般责任,但是新的交通法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做出了与原来不同的规定。老法是侧重行人的责任,现行法侧重于机动车的责任,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觉得你的朋友有责任,但也不能免除那辆运营客车的责任,具体看交警的责任认定,我建议你们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毕竟当地的律师熟悉当地的法律运作,我不熟悉那边的具体情况,只能这样提议。再者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般是不收费的,律师会建议你们是否走诉讼的渠道,就是是不是去告客车的营运公司。
希望我能对你有所帮助

这位朋友您好,你朋友的情况很特殊,但是大部分责任还是伤者本人的.机动车辆在行使斑马线时会减速慢行,否则如果不是突发事件,车主会承担一顶责任.你朋友况且还是闯红灯.车主是没有责任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