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人与未婚妇妇非法同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41:44
一个没有离婚的男人与一个未婚妇女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三年之久,这是否构成重婚罪

三年之久!
这已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风俗的行为为内容的犯罪。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想保护社会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并包含着想通过维护今日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一环的一夫一妻制来保护家庭生活。
在最近的立法例中,多把重婚罪和其他犯罪作为针对家庭的犯罪来对待。 在各国立法例中,有不少把近亲相奸及其他反自然的猥亵行为也作为风俗犯来处罚,但是在日本刑法中没有该种规定。关于性风俗的保护,刑法应作何种程度的干涉,是立法政策上的困难问题,必须考虑各个社会中的具体情况来慎重决定。但是,一般而言,应该极力节制用刑法抑制这些行为,在日本的刑法中,对反自然的性行为尚无必要特别予以刑法的抑制。

只要他有婚姻事实,在和另一个人同居就构成重婚罪

要捉歼在床才有证据吧!

当然构成“事实重婚罪”了!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构成事实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