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物失窃,可以找物业公司索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56:36
公司昨晚失窃,电脑被盗贼把硬盘都拆走了,电脑液晶显示器也被偷走了.物业公司现在没有保安也没有监控摄像头.合同里对于财物保管的约定也是对物业有利的.如果和物来打官司有胜算么,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依据.谢谢各位法律方面的专家.

2002年上海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物业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中曾提出,业主财物被盗或人身受到损害,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物业与业主是否形成保管关系,事先是否有约定,以及物业公司在保安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赔偿责任并不取决于物业费用是否收取,须综合各种相关因素而定。

另外,此类案件中要弄清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责任,主要存在两大难点:一是业主举证难,作为不可预知的失窃案件,业主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丢失东西的数量和价值。二是要找到证据明确各方责任,就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破案,而侦破时间无法确定。一般而言,简单案件还能分清物业公司的责任,但在多数情况下,由于在责任鉴定上很难明确,业主最终往往很难得到赔偿。

公司与物业之间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中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确定:约定,或者法定。
第一,据你所讲,约定内容对你公司不利,那么你可以考查该项约定是否违背诚信,是否可以撤销?
第二,法定。从法定来看,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应当有义务保障业主公司的一般性安保。尽管没有强制要求物业必须给办公楼公共区域安置摄像头,但是,保安值班应该是必须的。
综上来看,即便物业公司能够免除部分责任,但是也要承担绝大部分赔偿责任。

我是在深圳做平安保险的,平时也接触到过这类问题,个人看法如下:
贵公司在进驻此楼的时候,是有签订管理合同的。是否能向物业索赔,这要看管理合同中是否有公司财物被窃、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的约定,如果有,那么此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而贵公司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保安和摄像头,这显然是有过错的,也是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尊重和不负责。从贵公司遭受损失的具体情况来看,显然是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工作上的疏忽大意才会导致贵公司遭受财产损失,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管理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贵公司只有等公安机关破案,追回失物了。
祝能早日解决此案件,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