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欠别人债,把房子割了一半给别人,,到时候拆迁了,房产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30:01
我爸爸(甲)欠别人(乙)债,人家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人家(乙)拥有我家住房的监管权,我们有使用权。
后来好几年都没还钱,债权人(乙)申请执行我家住房(我家唯一一套住房)进行拆卖,抵偿债务。。
问:现在如果房屋拆迁,产权归谁???我妈说到时候只要把钱还上,房子还是我们的,这样对么??
请专业认识回答,,
1当时只欠了本金5W 利息2W。。而他拆卖了127㎡,,拆迁补偿能值20多万。。
2房屋拆卖,就是债权人(乙)买的。。
3我家山东的房屋现在是我妈名下的。 。。
..............我想问的是:在已经执行了一半房屋的情况下(有拍卖书),,我们如果提出还钱,对方必须愿意么??如果他不愿意,法院支持谁???
还有,如果拆迁了还没还清债的话,,,债权方有权获得拆迁款么??我的意识是,房产商会把钱给谁??

我是债务人的 儿子,,我现在 替爸爸 还了钱。。债权人 可以不要么

已经在执行中的房产纠纷,只能你和对方商议先行还款,取消拍卖,不过人家不是一定能同意,并且可能会向你们提出补偿人家。只有他们同意,法院才会中止拍卖,或者你们筹齐了钱再向法院申请中止拍卖,不过也需要乙的同意了。
现在的情况,你们还是先和乙商议,他同意的话,你们近期马上筹齐钱还债,避免拍卖。

欠款也不是很多,我看你们还是借钱还上欠款为好,其他什么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7万块钱还是能借到的吧,或者先承诺先还五万本金,其他的利息一两年内还清。真到拆迁的时候就麻烦了。

恩,你们除了此处房子没有其他住处的话,只要和乙方商议时间内能够还上钱的话,房子就仍然是你们的,全权属于你们;但是钱没有还清之前,你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和出让等权利。
如果拆迁的话,如果你们的借款合同(法院判决不是必要条件)乙方具有一半产权的话,那么拆迁款一半自动成为乙方的了,以合同为准,因为乙方具有一半产权。

法院怎么判的?一半的房屋吗?还是债权价值的份额?
如果还清债务的话,房屋产权还是归你父母的。
所谓监管权,只是在产权人对房屋处理的时候需经过监管人同意,以免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措施。。。
债务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关系,扯到房屋是因为你没有偿还能力,如果你可以以现金的方式偿还债务的话,债务人是无权再追究你的产权问题的。。

有效,因为法院本意是要办理他项权证的,但没办理,但法院的判决书是有效的.如果你们想还钱,但债权人不同意,这是可能的,因为法院判完了说明你和债权人的关系已经解除了,你已经还完债了.不过如果你家的债权人在不知道情的情况下不去折迁办说的话,钱是会全部到你手上的.

签合同了吗.一半房产登记了吗,应该无效

恩,你们除了此处房子没有其他住处的话,只要和乙方商议时间内能够还上钱的话,房子就仍然是你们的,全权属于你们;

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