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定要写上“一方”二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56:41
女儿已结婚,父母将房子赠给女儿而不想赠给后结婚的女婿,在赠与合同上的受赠人栏下只写了女儿的名字,没有写“一方”二字,在女儿的名字后边还特意写明:女,1964年5月6日生。请问这种写法能证明是赠给女儿一方的?吗

这和写一方还是没写没关系的,赠与了就是她的了,而他们结婚了,财产在结婚后得到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你们是在他们俩结婚前赠与而且做了婚前财产公正。显然你们不是这样的情况,所以写没写都是一样,一半是你女儿的,一半是你女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