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是否应该交纳增值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47:16
传媒公司为客户制作路牌后并进行了安装,按广告收入在地税交纳了营业税及附加税种、文化建设事业费,但国税说广告制作应交增值税,请问应该怎么办?
谢谢楼下的答案。我再具体讲一下,合同金额是50W(包工包料包安装),购入材料10W,我们按50W交纳了营业税、文化建设费。这种混合销售行为应该缴纳什么税?我们的做法是否正确?

  传媒公司不应该交纳增值税,而应该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1.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广告制作中的加工是缴纳增值税的。

但是你们的加工是为了你们的广告的,

这个应该构成税法上的混合销售行为,而且这个加工费不可能超过总收入的50%

所以,应该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