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盛京地区开禁时的跑马占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11:35
跑马占荒的准确定义是什么

清代阿城县有“三关、二赵、富半城”等旗人大户财主,他们的土地多达千垧以上,其中前府老关家、后府老赵家、三门富家、阎荣等,他们的土地都在两、三千垧以上。他们的土地咋那么多呢?是跑马占荒占的吗?不是!其实都是“民人”开荒种地认地东认来的——民认旗东。

民人就是指八旗人以外的人。清代把八旗人叫旗籍,非八旗人都叫民籍,民籍大部分是汉人。那时候是“旗民不交产、满汉不通婚”。土地归旗人所有,民人只能租地种,民人就是自己开荒种地也得认旗人为地东给人家邀租。土地的买卖只准在旗人间进行,民人不准买地。

所谓跑马占荒,是指清代向关外迁民时,朝廷给旗人的优惠待遇,就是可以随便占有土地的意思。当时关外人少地多,旗人骑着马围着一大片荒地跑一圈,宣布这片土地就是他的了。当时地方政府没有专门管理土地的部门,所以土地谁开发归谁。但是民人没有这个特权,所以关内逃荒到关外开荒种地的民人,他必须认旗人为地东。既然开荒者必须认地东,那谁不找个有钱有势的旗人认呢!前边提到的关、赵、富、阎等大家是官宦世家,自然认地东的越来越多,结果他们的土地就越来越多。

认地东,对旗人来说等于白手起家,所以有些旗人财主派人四下去拉地户,对新来开荒的人,介绍地东如何宽厚仁慈,动员到他那儿去认地东。认地东就像拿四盒礼认亲,地户到地东家献上四盒礼,和地东见见面。地东让管事的把名字记下来就可以了。一般开荒头三年不拿租,过三年才和地东写文书,就是立地契,其格式大致是:

立契人 地东××× 地户×××
自烦中人说允,两家情愿立契约为证
开垦户开荒地××垧 边方四至东至…………
每垧地每年××斗(或石)按三色均交

最后是地东、地户、中间人、保证人、介绍人、四邻、代笔人签名画押。边方四至不但用文字写出东、西、南、北四边的地界,而且有时还画图说明。立契中写的“按三色均交”是指高粱、谷子、黄豆三种粮食。签名画押的画押,不是用右食指蘸印色按,更不是古代卖儿卖妻的打手足拇印,而是用毛笔在自己的名字下画个十字,就像昆曲《十